乘坐飞机须遵守2025年民航新规:国内航班经济舱随身行李限重5千克/1件,国际航班经济舱限重7千克/1件;液体化妆品单瓶≤100毫升且须装入≤1升透明袋;医疗必需品及婴儿液态奶可豁免但需申报并出示证明。

如果您准备乘坐飞机出行,但不确定随身行李的重量上限或液体化妆品的容量限制,则可能在安检环节被要求开包检查或临时托运。以下是依据2025年最新民航规定整理的具体执行标准:
一、随身行李限重标准
随身行李重量限制因航班性质与舱位等级而异,需严格区分国内与国际/地区航线。国内航班经济舱乘客仅限携带1件随身物品,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头等舱和公务舱乘客可携带2件,每件均不得超过5千克。国际及地区(含港澳台)航班中,经济舱随身行李限重普遍为7千克,头等舱与公务舱则分别可达15千克与12千克,具体以所乘航司公告为准。
1、确认所购机票的出发地与目的地是否属于国内航线或国际/地区航线。
2、查阅电子客票或航司官网“行李规定”栏目,核实所选舱位对应的随身行李件数与单件重量限额。
3、若携带多件物品(如背包+手提包+笔记本电脑包),注意仅1件计入随身行李额度,其余视为个人物品,须符合尺寸与便携性要求。
二、液体化妆品容量限制
所有液态、凝胶状及气溶胶类化妆品(包括乳液、防晒霜、香水、发胶、牙膏等)必须遵守“100毫升规则”,即单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且须统一装入一个可重复封口、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中,以便安检时单独取出查验。
1、检查每件液体化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确保单瓶≤100毫升,即使瓶内剩余量不足100毫升,只要容器标称容量超标即不被接受。
2、将所有合规液体物品放入同一透明塑料袋,封口完全闭合,袋内物品须能清晰可见、无遮挡。
3、该透明塑料袋需在安检时主动取出,与其他随身物品分开放置于安检托盘中。
三、特殊情形豁免条款
部分医疗必需品不受常规液体限制约束,但须经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其真实用途与必要性。糖尿病患者携带的胰岛素、口服液等药品,以及婴儿旅客所需的液态奶制品,允许超出100毫升限制,但需提前向值机柜台申报并出示医生证明或婴儿身份凭证。
1、提前准备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英文或中文诊断说明,注明药品名称、剂量与使用频率。
2、将相关液态药品与其他随身行李分开存放,并在办理值机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3、安检时配合开包检查,确保药品容器密封完好、标签信息完整可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