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立即固定证据、向拼多多平台投诉、拨打12315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消协提交书面投诉。需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平台页面等证据,重点主张拼多多未尽审核义务及商家涉嫌诈骗。

如果您参与拼多多“0元开店”兼职项目后被收取费用、未获得承诺服务或遭遇失联,实际已构成典型欺诈行为。以下是针对该情形可立即执行的多种维权与投诉操作流程:
一、固定并整理关键证据
完整保存所有能证明交易关系与欺诈事实的原始材料,是后续任何维权路径的基础支撑。缺失有效证据将极大削弱投诉效力与法律主张成立可能性。
1、截图保存全部微信/QQ/短信聊天记录,重点包括对方宣传“0元开店”“稳赚不赔”“包货源包培训”等承诺性话术;
2、导出并保存支付凭证,含支付宝/微信转账截图、银行流水号、收款方名称及账号;
3、录屏或截图拼多多平台内相关活动页面、店铺入驻入口、客服对话记录;
4、保存对方提供的所谓“合同”“协议”“授权书”等文件,无论是否盖章签字。
二、向拼多多平台发起正式投诉
拼多多作为活动展示与交易发生的重要渠道,依法负有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及纠纷调处义务。平台投诉可触发内部核查机制,并可能促成先行赔付或信息协查。
1、打开拼多多App,进入“个人中心”→“官方客服”→输入“人工客服”并等待接入;
2、明确陈述“本人在‘0元开店’推广活动中被第三方诱导缴费800元,未获任何开店服务,怀疑为平台监管疏漏所致”;
3、上传前述整理好的全部证据包(压缩为ZIP或分批次发送图片);
4、要求客服提供涉事商家的营业执照编号、入驻时间、联系方式及平台审核记录;
5、同步在拼多多官网(www.pinduoduo.com)底部点击“消费者维权”→“我要投诉”,填写表单并提交相同证据。
三、拨打12315平台进行行政投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315平台具有法定受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职能,对涉嫌虚假宣传、无照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具备直接转办与督办权限。
1、访问全国12315平台官网(www.12315.cn)或下载“全国12315平台”App;
2、注册登录后选择“我要投诉”,主体类型选“企业”,被投诉方填写“拼多多关联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在投诉详情中写明:“通过拼多多APP接触‘0元开店’推广链接,被引导至外部微信缴纳880元服务费,收款方无营业执照,未提供任何开店服务,拼多多未尽到广告审核义务”;
4、上传证据包,勾选诉求为“退还费用、查处涉事商家、公示处理结果”;
5、提交后记录投诉编号,并于5个工作日内关注平台反馈状态。
四、向公安机关报案
单笔金额虽未达3000元刑事立案标准,但若存在多人受骗、同一收款账户多次收款、伪造资质等情节,即符合“诈骗团伙作案”特征,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并出具《报警回执》。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全部证据材料,前往案发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报案;
2、在《询问笔录》中清晰陈述:何时、通过何种渠道接触该项目,对方如何诱导缴费,缴费后是否拉黑、失联或拒绝履约;
3、主动说明“已知悉另有至少3名受害人通过相同方式被骗”,并提供可联系的其他受害人微信昵称或手机号(如有);
4、索取加盖公章的《受案回执》原件,注意核对案件编号与报案日期;
5、如派出所不予立案,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凭此可向上一级公安分局申请复议。
五、向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投诉
各级消费者协会具备调解、调查、约谈与公开披露职能,对平台型企业的协同施压效果显著,尤其适用于平台推诿、久拖不决的情形。
1、登录所在地市级消费者协会官网(如“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查找“投诉须知”与“投诉登记表”下载入口;
2、填写《消费者投诉登记表》,被投诉方注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及实际收款主体(如知晓)”;
3、在事实陈述栏中强调:“拼多多在APP首页、Push推送、搜索推荐位持续展示‘0元开店’入口,未以显著方式提示风险,亦未公示合作方资质,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4、附证据目录清单(共X页X项),每项标注对应页码;
5、将纸质版邮寄至当地消协地址(如: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203号),保留EMS寄送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