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需按参保地变更情形选择路径:跨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省内可选地方小程序、“浙里办”“湘医保”等,湖南已实现免申即转,不熟悉线上操作者可线下窗口办理。

当参保人员因换工作发生参保地变更时,医保关系需通过转移接续实现缴费年限累计与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办理路径,包括跨省转移、省内转移及自动归集等模式。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跨省转移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医保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数据直连各地经办系统,无需线下跑动。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分别在5个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转出操作。
1、下载并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实名注册并完成人脸识别登录;
3、点击首页“地方专区”,选择当前拟转入的省级行政区;
4、进入后查找“转移接续办理”或“跨省转移接续”服务入口;
5、阅读用户须知后,选择“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
6、准确填写转出地与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名称及所属统筹区;
7、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8、返回首页点击“转移接续申请查询”,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与状态。
二、使用地方医保小程序办理跨省或省内转移
各省已接入全国统一平台,多数开通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端口,支持跨省转入申请及省内自主申请,部分省份如湖南、云南、河北等已实现“免申即转”或“秒到账”功能。
1、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栏输入所在地官方名称加“医保”,例如“湖南医保”“云南医保”“河北智慧医保”;
2、点击官方认证的小程序并进入;
3、完成实名登录(部分需绑定社保卡或身份证);
4、进入“服务”页面,查找“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5、根据提示选择转移类型(跨省/省内)、转出地与转入地统筹区;
6、核对参保人基本信息与历史参保记录;
7、勾选电子协议后点击“提交申请”;
8、在“我的—全部业务”中可随时查看当前办理节点与结果反馈。
三、浙里办APP办理浙江省内转移
浙江省对2022年9月1日前未办理过转移且存在个人账户结余的参保人,提供自主申请通道;2022年9月1日后新参保人员则默认启用“自动归集”机制,无需操作。
1、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
2、注册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3、首页搜索“浙里医保”并进入服务专区;
4、点击“我要参保”→“转移接续办理”;
5、阅读声明并勾选“已阅读上述协议”;
6、选择“省内转移接续”,填写转出地医保区划;
7、确认个人账户余额金额(≤1万元即时到账,>1万元将在1个工作日内人工审核);
8、点击“下一步”直至显示“申请成功”,系统生成受理编号。
四、湘医保APP或窗口办理湖南省内转移
自2025年7月10日起,湖南省全面实行职工医保“免申转”,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完成新增登记即自动触发转移;若需手动发起或处理多条参保数据合并,可通过湘医保渠道申请,取消两地审核环节,即时办结。
1、下载“湘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湘医保”小程序;
2、使用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登录;
3、首页点击“服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4、选择“省内转移接续申请”;
5、系统自动展示省内历史参保记录与账户余额;
6、勾选需转移的原参保地数据条目;
7、点击“申请转移”,弹窗提示“已即时办结,余额已到账”;
8、前往“我的办件”查看电子回执与资金到账凭证。
五、线下窗口办理兜底方式
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系统识别异常或需同步处理社保与医保关系的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参保证明材料,前往转入地或转出地任一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将协助录入信息并推送至全国平台。
1、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如有)、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部分省份已取消该材料);
2、前往转入地医保服务大厅取号;
3、向综合柜员说明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4、按提示在自助终端或柜台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确认转出地信息并签字授权;
6、领取业务受理单,注明预计办结时限(跨省15个工作日,省内即时);
7、凭受理单号可在大厅自助机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