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领分线上全流程申报、线下窗口受理、名称预先核准及材料容缺受理四类路径,需依情形选择并按步骤提交材料、完成审核与领照。

如果您希望以个体经营者身份开展经营活动,但尚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则需完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申领程序。以下是办理该执照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线上全流程自主申报
通过省级政务服务网平台提交全部材料,实现“零跑腿、全网通办”,适用于材料齐全、地址合规、名称无冲突的情形。
1、访问所在地“政务服务网”(如江苏为jszwfw.gov.cn,甘肃为gszwfw.gov.cn),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
2、进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或“企业开办一窗通”专区,选择“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业务类型。
3、按系统提示依次填写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及组织形式,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并确认可用性。
4、如实填报经营者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详细地址(不含重复行政区划)、主营业务范围,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核对所有填报内容与上传材料,点击提交;系统生成电子受理回执,1-3个工作日内将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二、线下窗口直接受理
适用于不熟悉线上操作、材料需现场核验或名称核准未通过等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原件至属地市场监管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1、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街道级政务服务中心,取号等候“个体登记”窗口。
2、领取并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同步准备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3、如已预先核准名称,须一并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若未核名,窗口可当场协助完成名称查重与登记。
4、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后出具受理凭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名称预先核准单独办理
当拟用字号存在重名风险、行业表述不规范或需提前锁定名称时,应先完成名称核准环节,再进入设立登记流程。
1、携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拟定名称清单(建议准备3–5个备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至当地市场监管所或线上平台发起名称查重。
2、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注明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和组织形式四要素。
3、工作人员或系统即时反馈名称是否可用;若被驳回,需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改后重新提交。
4、核准通过后获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此通知书为后续开业登记的必备要件之一。
四、材料补正与容缺受理
针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格式瑕疵,部分区域实行“先受理、后补正”机制,避免反复往返,提升办理效率。
1、提交材料时被告知存在可更正项(如复印件模糊、租赁合同缺页、身份证未复印反面等),窗口允许当场修正。
2、对不影响实质审查的次要材料(如卫生制度文本、平面图简图等),可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先行受理。
3、按工作人员告知时限(通常为3个工作日)补齐材料并送达指定窗口,逾期未补则终止办理流程。
4、补正完成后系统自动触发复审,无需重新排队或再次提交全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