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办家庭养老院需满足基本准入条件,例如具备充足且可持续的运营资金,床位规模须严格遵循所在地相关政策要求,各地细则存在差异,务必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2、 家庭型养老机构设立前,须按属地管理要求准备并递交完整申报材料,如内部管理制度、房屋租赁协议及相关资质证明等,经民政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营,具体操作流程建议向当地养老服务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 配备具备专业素养的照护人员队伍,为长者提供细致周到的生活照护与情感支持,致力于打造亲切、安心、有温度的家庭式养老空间。

4、 精心策划丰富多样的文娱康乐活动,助力老年人保持身心活力,缓解孤独感,切实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