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编程的本质是用类建模事物、对象承载状态,并以封装、继承、多态组织逻辑;类是抽象模板,对象是具体实例;封装重在可控访问,继承表达“是一个”,组合表达“有一个”,接口定义能力契约,抽象类提供共性骨架。

什么是类和对象:模板和产品的区别必须拎清
类是抽象的模板,不占内存;对象是具体的实例,在堆上分配空间。很多人写完 class Person 就急着调方法,却忘了:没 new Person(),就没有真实可操作的个体。
- 类里定义的字段(如
String name)只是“每个对象都该有这个名字”,实际值只存在于每个对象自己的内存块里 - 类里的方法(如
void speak())代码只存一份(方法区),但每次调用时,this指向的是当前那个具体对象 - 错误示范:
Person.name = "张三"——name是实例变量,不能用类名直接访问,编译报错non-static variable name cannot be referenced from a static context
封装不是加个 private 就完事:重点在“可控的访问路径”
封装的核心不是防人,而是防错——让字段只能通过你设计好的方式被读写,中间可以插校验、日志、触发更新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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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te String id;是起点,但真正起作用的是你写的public void setId(String id)方法体里有没有做非空判断、格式校验 - 别为了“封装”而封装:如果一个字段永远只在本类内使用,且无业务规则约束,强行塞 getter/setter 反而增加冗余
- 常见坑:在
setter里直接赋值this.id = id;,却忘了深拷贝可变对象(比如private List),外部拿到引用后一改就污染内部状态tags;
继承和多态配合才能释放威力:父类引用 + 子类对象是关键组合
单写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没用,真正体现 OOP 价值的是运行时动态决定行为——也就是用 Animal a = new Dog(); a.makeSound(); 这种写法。
- 必须重写(
@Override)父类方法,否则调用的还是父类默认实现 - 子类构造器第一行默认是
super(),如果父类没无参构造器,子类必须显式调用super(...),否则编译失败 - 别滥用继承:比如
Car和Engine是“有”关系,该用组合(private Engine engine;),而不是继承——继承表达的是“是一个”(Dog is an Animal)
抽象类和接口选哪个:看你要约束“是什么”还是“能做什么”
abstract class 适合描述一类东西的共性骨架(比如都有 name、都必须实现 move()),还能提供默认实现;interface 专注定义能力契约(比如 Flyable、Serializable),支持类实现多个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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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DK 8+ 接口可以有
default方法,但不能有构造器、不能有实例字段——它始终是行为规范,不是实体模板 - 抽象类可以有构造器、成员变量、静态方法、具体方法;接口不行。所以当你需要共享状态或初始化逻辑时,抽象类更合适
- 容易忽略的点:接口中的字段自动是
public static final,哪怕你没写,也千万别在接口里定义可变常量(比如int COUNT = 0;),这是反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