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清零按12个月记分周期执行,从初次领证日起算;扣满12分须参加学习考试,A/B类驾照还须降级;两次记满12分需加考科目三;学法减分可在未达12分时申请,最高减6分。

一、驾驶证记分清零时间规则
驾驶证记分清零严格依据法定记分周期执行,不按自然年或年底统一清零。该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的零时起算,至同一日期的二十四时止,循环往复。
1、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12分,且所有交通违法罚款均已缴清,系统将在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除全部记分;
2、若存在未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无论记分多少,该分值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不予清零;
3、例如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3月15日,则当前记分周期为2025年3月15日0时至2026年3月14日24时,清零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0时;
4、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查看本人记分周期起止日及当前记分状态,务必以App显示的“记分周期截止日期”为准。
二、驾驶证扣满12分的法定处理方式
扣满12分属于法定强制处理情形,驾驶证将被立即暂停使用,必须完成学习与考试程序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不同准驾车型及重复记满情形适用差异化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须在15日内前往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学习结束后20日内,车辆管理所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即科目一);
4、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须重新预约并继续参加学习与考试;
5、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习或拒绝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三、A/B类驾驶证持有人的特别处置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记满12分记录,除执行前述学习与科目一考试外,还将触发降级管理机制。
1、车辆管理所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系统自动生成降级换证业务提示,并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向驾驶人推送通知;
3、驾驶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持身份证明、原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前往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手续;
4、逾期未办理的,驾驶证将被依法公告作废。
四、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累计达24分的强化处理
此类情形表明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严重缺失,须接受更严格的考核,以检验其实际驾驶能力与守法认知水平。
1、除完成7日学习及科目一考试外,还须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预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科目三);
2、科目三考试按驾驶人当前持有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实车考核;
3、两科均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任一科目不合格,须重新预约考试;
4、在学习、考试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按无证驾驶予以处罚。
五、学法减分作为前置补救措施的适用条件
学法减分并非扣满12分后的处理路径,而是可在记分未达12分前提前申请的合法减分手段,用以避免触及扣满红线。
1、申请前提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有记分但未达12分,且驾驶证无被扣留、暂扣、逾期未审验、锁定或注销等异常状态;
2、可选择三种方式之一:网上学习考试(减免1分)、现场学习考试(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1分);
3、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减免6分,减免分值直接从当前记分中扣除;
4、学法减分成功后,原违法记分记录仍保留在系统中,仅显示“已减免”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