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但未成功申请,可能因提取类型错误、信息不全或验证失败;需先确认资格(如无房、缴存满3个月等),再通过官网、APP、浙里办或柜台按步骤操作。

如果您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但尚未完成申请流程,则可能是由于未选择正确提取类型、信息填写不全或身份验证未通过。以下是完成租房提取及线上操作的具体步骤:
一、确认提取资格与类型
申请前需明确自身适用的租房提取情形,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材料要求和额度规则,直接影响系统能否自动校验通过。北京地区主要分为四类:租住商品住房、租住公租房(含保租房)、无租房合同及发票的“无自有住房”情形、以及直付房租模式。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或打开北京公积金APP,进入个人账户首页;
2、点击【我要提取】→【租房提取】,查看页面顶部显示的可选情形列表;
3、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确认是否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已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备案(如选择“租住商品住房”或“公租房”);
4、若无备案合同及租房发票,可选择“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2000元)”情形,无需上传凭证。
二、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办理
该方式适用于习惯使用电脑端操作的用户,系统自动对接民政、住建等多部门数据,多数情形下免提交影像材料。
1、访问官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
2、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使用账号密码或扫码登录;
3、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5.租房提取】;
4、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进入申请界面;
5、在“基本信息”栏下,准确选择【租房类型】,如“租住商品住房”或“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2000元)”;
6、核对婚姻状况,如为已婚且民政校验未通过,需手动录入并上传结婚证影像;
7、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中,确认公积金用卡银行及卡号,如需更换,点击【添加新卡】录入I类银行卡号;
8、在“约定提取信息”中选择约定提取日,周期默认为“月”,系统反显下次支付日期;
9、检查全部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打印《业务凭证回单》或点击【经办网点】查询受理机构。
三、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办理
手机端操作更便捷,支持人脸识别实时验证,部分数据互联情形下全程零材料提交。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并安装“北京公积金”官方APP(认准开发单位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打开APP,点击【服务】→【我要提取】→【租房提取】;
3、完成人脸识别验证,系统自动调取身份及缴存信息;
4、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进入申请页;
5、在“租房相关信息”中选择对应类型,如为“租住商品住房”,需填写租赁开始与终止时间,并按发票金额计算月租金;
6、如为“公租房”,在【租房类型】中选择“保租房”,并准确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格式须为城市区号+年月+序列号);
7、确认收款银行卡信息,勾选“本人同意在事项到期后系统自动接续申请”(仅限“无自有住房”情形);
8、核对全部内容后点击【提交】,页面提示“操作成功”即完成申请。
四、通过“浙里办”等省级政务平台办理
跨区域缴存职工或已在其他省市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可通过属地政务平台跳转至公积金服务,实现一次认证、多地通用。
1、打开“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公积金”或进入【便民服务】→【公积金】;
2、选择【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3、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进入办事】,按提示完成授权及人脸识别;
4、选择提取情形:“限额标准”、“新市民/青年人”或“多孩家庭”,同一租赁期内仅可选一种;
5、如实填写租赁地址、起止时间、月租金等字段,系统将自动比对缴存额与发票月租金,执行双限规则;
6、确认支付银行及账户信息,点击【提交】;
7、提交后可在【我的办件】中查看审核进度,状态变为“已办结”即表示资金将在约定日划转。
五、柜台办理备用方案
当线上系统提示校验失败、需人工复核,或申请人不熟悉智能设备操作时,可前往线下网点办理,确保材料齐全即可当场受理。
1、准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支持人脸识别替代);
2、如租住公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
3、如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租房发票及合同备案编号;
4、如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5、前往任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在窗口提交材料;
6、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请在业务凭证上签字确认;
7、提取金额将于审核通过当日或约定日转入指定银行卡,账户余额不足时按余额扣减10元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