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最新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已对王自如发出限制消费令。该措施源于其与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涉及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系其近期再度因债务违约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公开执行信息显示,本案案号为(2025)粤1303执2153号,申请执行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案件于2025年7月2日正式立案,执行标的总额达2,464,656.00元。由于王自如及其关联企业未能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责任,法院依法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王自如曾因另一起金额高达3383万元的执行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并因此遭遇股权冻结及高消费限制。天眼查等平台显示,截至目前,王自如名下共关联4家企业,其中2家仍处于存续状态,包括深圳市悦宸汽车美容有限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