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构造函数是C++11引入的机制,允许一个构造函数在初始化列表中调用本类其他构造函数以复用初始化逻辑,避免重复代码、提升可维护性;其语法为ClassName(...): ClassName(other_args) { ... },要求初始化列表为空、禁止循环委托、不支持析构函数委托。

委托构造函数是 C++11 引入的一种机制,允许一个构造函数调用同一个类的另一个构造函数来复用初始化逻辑,从而避免代码重复。
为什么需要委托构造函数?
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函数,且它们执行大量相同的初始化操作(比如成员变量赋值、资源分配、日志记录等),手动复制这些逻辑容易出错、难维护。委托构造函数让“共用初始化”变得自然、安全、清晰。
语法和基本写法
委托必须写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形式为 ClassName(...): ClassName(other_args) { ... },后面的大括号里通常只放“非初始化”的后续操作(如计算、验证、设置状态)。
- 只能委托给本类的其他构造函数(不能跨类或调用父类)
- 被委托的构造函数会完整执行,包括它的初始化列表和函数体
- 委托构造函数自己的初始化列表必须为空(否则编译报错)
- 不能形成委托循环(A→B→A)
一个实用例子
假设有个 Person 类,支持按姓名/年龄、仅姓名、或默认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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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Person {
std::string name_;
int age_;
public:
Person(const std::string& n, int a) : name_(n), age_(a) {
if (age_ < 0) age_ = 0;
}
// 委托给上面那个:只提供姓名,默认年龄为 0
Person(const std::string& n) : Person(n, 0) {}
// 委托给上面那个:默认姓名为空字符串
Person() : Person("") {}
};
这样所有初始化都集中在第一个构造函数里,后续构造函数只负责“补全参数”,逻辑清晰、不易遗漏校验。
注意点和常见误区
- 委托发生在对象生命周期开始时,早于当前构造函数体执行——所以不能在函数体内调用
this->Person(...) - 如果类有虚函数或虚基类,委托仍能正常工作,但要注意虚表指针的设置时机(编译器自动处理,一般无需担心)
- 委托不改变
this指针,整个过程中对象地址不变 - 析构函数不能委托,也不支持类似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