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须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个税汇算清缴,操作包括:一、核对收入与任职信息;二、补录或修正专项附加扣除;三、合理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四、使用预填服务申报;五、手动补充多源收入及特殊扣除;六、确认并申请退税或补税。

如果您在纳税年度内离职,但仍有工资薪金、年终奖或其他综合所得,且已由原单位预扣预缴个税,则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该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是针对离职人员开展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确认任职与收入信息是否准确
离职后,部分单位可能延迟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人员状态,导致个税APP中仍显示“在职”,或收入明细重复、遗漏、归属错误。需优先核实数据真实性,避免因信息偏差影响汇算结果。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我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对应纳税年度(如2024年度)。
2、逐条核对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项目,确认每笔收入的扣缴单位、所属期及税款金额。
3、若发现原单位在您离职后仍申报收入(如跨期发放年终奖未标注“离职后发放”),或存在非本人收入,点击该条目右上角【申诉】,选择【曾经在职】并填写实际离职日期及证明编号。
二、补录或修正专项附加扣除
离职可能导致原单位未及时采集或停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而这些扣除直接影响应纳税额。必须在汇算前完成补填或更新,确保全年扣除完整有效。
1、进入APP【办税】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检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中是否有未填报或已失效项目。
3、对2024年内新增符合条件的扣除项(如新生儿出生、首次租房、房贷放款),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对已终止项目(如子女毕业、租房结束),点击【作废】或【修改终止时间】。
三、处理离职当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若离职后由原单位发放了属于上一年度的年终奖,该笔奖金可单独计税,也可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方式适用不同税率结构,需分别试算以选择更优方案。
1、在汇算申报流程中进入【税款计算】环节,系统自动识别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2、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切换查看“单独计税”与“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情形下的应纳税额。
3、对比结果后,手动选定优惠方式;注意:每人每个纳税年度仅可使用一次单独计税政策,且须在申报时主动勾选确认。
四、使用“申报表预填服务”启动汇算
税务系统已根据扣缴单位报送数据预填大部分信息,离职人员可直接调用该服务,大幅减少手动录入工作量,并降低填报错误率。
1、在APP首页点击【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区,选择【开始申报】。
2、填报方式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阅读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系统自动跳转至【基本信息】页,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汇算地(默认为最后任职单位所在地)是否正确。
4、进入【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逐项确认预填的收入、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等,有误处点击右侧【修改】或【新增】补充。
五、自主申报多源收入与特殊扣除
若离职后存在自由职业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收入,或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大病医疗自付支出等,系统无法自动归集,必须手动添加并上传佐证材料。
1、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底部点击【其他收入】或【其他扣除】,选择对应类型。
2、按提示填写收入金额、支付方名称、发生时间;对于捐赠支出,需上传《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电子版。
3、大病医疗需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模块,填写患者信息、医院名称、医保结算单载明的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部分)。
六、提交申报并申请退税
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系统将自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及应退(补)税额。若存在多缴情形,即可发起退税申请,资金将退至您绑定的Ⅰ类银行账户。
1、进入【税款计算】页,查看系统生成的《申报表》,重点核对“已缴税额”是否与工资条/银行流水一致。
2、点击【下一步】,进入结果确认页,显示“应退税额”数值;如显示为负数,则表示需补税,不可跳过缴款步骤。
3、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有效银行卡(须为本人Ⅰ类账户),提交即完成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