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继承需注意:1. 仅支持单继承,多行为通过接口实现;2. 构造器不被继承,子类须显式调用父类构造器且super()在首行;3. 成员访问受private、protected、包私有控制;4. 重写方法需同名同参,返回类型兼容,访问权限不 stricter,异常不增多,建议用@Override;5. 父类构造器中避免调用可重写方法,防止未初始化问题;6. final类不可继承,final方法不可重写,慎用以防限制扩展;7. 继承可能破坏封装,优先组合代替继承,确保符合is-a和里氏替换原则。

Java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的重要特性,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代码的可维护性和正确性。
1. 单继承限制
Java中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不支持多继承。这与C++不同。
- 如果需要实现多个行为,应使用接口(interface)来补充。
- 合理设计类的层次结构,避免因单继承带来的功能局限。
2. 构造器不会被继承
子类不会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会隐式或显式调用父类构造器。
- 若父类没有无参构造器,子类必须通过super(...)显式调用父类有参构造器。
- super()必须放在子类构造器的第一行。
3. 访问权限控制
子类能否访问父类成员受访问修饰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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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ivate 成员不能被子类直接访问。
- protected 成员可在子类中访问,即使不在同一包中。
- 默认(包私有) 成员仅在同一包内的子类可访问。
4. 方法重写(Override)规则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非final、非private方法,但需遵守规范。
- 方法名、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 返回类型应相同或是其子类(协变返回类型)。
- 访问级别不能更严格,例如不能从public改为protected。
- 不能抛出比父类方法更多的检查异常(checked exception)。
- 建议使用@Override注解,避免误写成重载。
5. 避免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可被重写的方法
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被子类重写的方法可能导致逻辑错误。
- 因为子类对象尚未初始化完成,调用重写方法可能访问到未初始化的字段。
- 会导致程序行为不可预期,属于常见陷阱。
6. final关键字的影响
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 设计类时,如不希望被扩展,可使用final修饰。
- 谨慎使用final,避免过度限制扩展性。
7. 继承破坏封装性的风险
子类依赖父类的实现细节,一旦父类改变,子类可能出错。
- 优先使用组合而非继承,尤其是“has-a”关系。
- 继承适用于“is-a”关系,并且确保符合里氏替换原则。
基本上就这些。掌握这些注意点,能帮助写出更安全、清晰的继承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