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Linux 系统中,删除文件可通过命令行或图形用户界面完成。通过命令行使用 rm 命令删除文件(语法:rm [文件名]),或通过 GUI 文件管理器选中并右键单击要删除的文件。注意:使用 rm 命令会立即删除文件,而 GUI 删除则会将其移至回收站。

在 Linux 中删除一个文件
在 Linux 操作系统中,删除一个文件非常简单,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法实现:
方法一:使用命令行
1. 打开终端:在应用程序菜单中搜索“终端”或按键盘快捷键“Ctrl + Alt + T”。
2. 输入 rm 命令:使用以下语法删除文件:
rm [文件名]
例如:删除名为 myfile.txt 的文件,输入:
rm myfile.txt
方法二:使用图形用户界面 (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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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文件管理器:打开你的文件管理器(例如 Nautilus 或 Dolphin)。
2. 找到要删除的文件:在文件管理器中导航到包含要删除的文件的文件夹。
3. 选中文件:单击要删除的文件以将其选中。
4. 删除文件:右键单击选定的文件,然后选择“删除”。
需要注意的事项:
- 使用 rm 命令时,请小心,因为它会立即删除文件,而不会将其移至回收站。
- 要删除多个文件,可以使用以下语法:
rm [文件名1] [文件名2] [文件名3] ...
- 要删除目录和其中包含的所有文件,使用以下语法:
rm -r [目录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