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已绑定户号并希望临时停止用电,但对网上国网App中暂停用电的申请与恢复流程不熟悉,则可能是由于操作路径不清晰或条件未满足所致。以下是办理暂停用电及后续恢复用电的具体方法:
一、确认暂停用电资格与前提条件
暂停用电并非随时可办,须满足法定时限、容量要求及申报周期等硬性条件,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申请。用户需确保当前用电性质、合同容量及历史暂停记录符合规定。
1、登录“网上国网”App,进入“我的”页面,点击“我的户号”,核对当前用电类别、合同容量及是否为高压用户(10kV及以上);
2、在“用电信息”中查看“暂停用电记录”,确认本年度累计暂停天数未超六个月,且本次申请时长不少于十五天;
3、若为按最大需量计费用户,须知暂停必须为全部容量暂停,且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将在下一个抄表周期按暂停后总容量自动调整;
4、检查户号下是否存在欠费,存在欠费将导致暂停申请被系统拦截,须先结清再操作。
二、线上提交暂停用电申请
满足条件后,可通过网上国网App全程在线提交暂停申请,无需前往营业厅,系统自动生成受理编号并推送进度提醒。
1、在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用电办理”栏目;
2、选择“暂停用电”,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去办理”;
3、选择需暂停的户号,填写申请暂停起止时间(起始日须为抄表结算日或整日历月首日);
4、上传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为非本人办理,需同步上传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5、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显示“已受理”,供电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与设备加封。
三、线下配合完成设备加封
暂停用电涉及物理隔离供电设施,仅线上申请不能生效,必须由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现场对变压器或开关设备实施加封,方视为正式暂停。
1、收到App推送的“预约勘查”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在家等候;
2、配合工作人员核对产权分界点、确认暂停设备组别(须为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并在《暂停用电确认单》签字;
3、工作人员对暂停设备加装铅封并拍照上传系统,加封当日即为暂停起始日,暂停部分自该日起免收基本电费;
4、查验加封状态:可在App“用电办理—进度查询”中查看“设备已加封”状态及封印编号。
四、暂停期满前申请恢复用电
恢复用电需提前提出申请,以便供电企业安排启封与复电作业,避免因未及时申请导致系统自动恢复计费。
1、在暂停到期日前至少5个工作日,登录App进入“用电办理”,选择“暂停恢复”;
2、选择对应暂停记录,填写拟恢复日期(须为整日历月首日或抄表结算日);
3、提交后等待勘查预约,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上门启封并检测设备状态;
4、启封完成后,系统自动恢复原电价计费方式,基本电费自启封之日起重新计收。
五、特殊情况下的替代办理方式
当App无法提交申请或遇技术故障时,可采用以下三种备用路径完成暂停或恢复操作,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按语音提示转人工,提供户号、姓名、身份证号及暂停/恢复意向,客服生成工单并转派属地供电所;
2、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非居民用户)、授权委托书(代办情形)至就近供电营业厅窗口,现场填写《暂停用电申请表》或《暂停恢复申请表》;
3、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搜索“暂停用电”,选择对应事项在线填报,上传材料后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获取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