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血亲称呼规范明确上下代称谓:爷爷/姥爷、奶奶/姥姥、曾祖父/曾外祖母、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父系旁系用“堂”字,母系旁系用“表”字;姻亲区分夫家妻家;远房及方言称谓需依血缘和地域习惯准确使用。

一、直系血亲称呼规范
直系血亲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上下代亲属,包括父母、祖辈、孙辈等。正确使用这些基础称谓是避免称呼混乱的第一步。
1、父亲的爸爸称爷爷,母亲的爸爸称姥爷(北方常用)或外公(南方常用)。
2、父亲的妈妈称奶奶,母亲的妈妈称姥姥或外婆。
3、父亲的父亲之父称曾祖父,母亲的母亲之母称曾外祖母;四代以上统一称高祖或天祖,依实际辈分叠加“太”字亦可,如太爷爷、太姥姥。
4、子女对自身子女称儿子或女儿;对子女的子女称孙子或孙女;再下一代称曾孙、玄孙,不区分性别时可统称孙辈。
二、父系旁系血亲称呼规则
父系旁系指父亲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所有亲属关系均以“堂”为前缀体现同宗共姓特征。
1、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伯伯,其配偶称伯母或大娘。
2、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其配偶称婶婶或婶娘。
3、父亲的姐妹称姑姑或姑妈,其配偶称姑父或姑丈。
4、伯父、叔父的子女统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姑姑的子女也属父系旁系,但因出嫁从夫,其子女与己方属表亲关系,应称表侄/表侄女而非堂亲。
三、母系旁系血亲称呼规则
母系旁系指母亲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所有亲属关系均以“表”为前缀,体现异姓联姻与母系传承。
1、母亲的兄弟称舅舅或舅父,其配偶称舅妈或舅母。
2、母亲的姐妹称姨妈或姨姨,其配偶称姨父或姨丈。
3、舅舅、姨妈的子女统称表哥/表弟/表姐/表妹;不可省略“表”字,否则易与父系“堂”亲混淆。
4、母亲的伯父称大姥爷,母亲的叔父称三姥爷;其配偶对应称大姥姥、三姥姥;此类称谓在年节走动中高频出现,需特别注意地域差异。
四、姻亲关系称呼要点
姻亲由婚姻关系衍生,涵盖配偶双方家庭成员及配偶兄弟姐妹,须严格区分“夫家”与“妻家”视角。
1、丈夫的父母称公公、婆婆;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
2、丈夫的兄弟称小叔子(弟)、大伯子(兄);丈夫的姐妹称小姑子(妹)、大姑子(姐)。
3、妻子的兄弟称大舅子(兄)、小舅子(弟);妻子的姐妹称大姨子(姐)、小姨子(妹)。
4、兄弟的妻子互称妯娌;姐妹的丈夫互称连襟;儿媳与女婿的父母互称亲家,男性称亲家公,女性称亲家母。
五、特殊远房与方言称谓辨析
远房亲戚常因代际疏离或地域习惯形成非标准称呼,需结合血缘路径推导,不可仅凭年龄或亲疏判断。
1、父亲的堂兄弟之子,与己同属父系旁系三代,应称堂叔或堂伯,不可误作“表叔”。
2、母亲的表姐妹之子,属母系旁系再旁系,按通例称表表弟或表表哥,部分地区简化为“表弟”,但正式场合宜保留双“表”字以明源流。
3、湖北地区称祖父为爹爹,闽南称祖父母为阿公、阿嬷;山西方言中叔父称小爸,湖南称祖母为娭毑;遇此情形应以对方家庭惯用称谓为准,切忌强行纠正。
4、对“爸爸的姑父”应推导为:爸爸的姑姑=姑奶奶,其配偶=姑爷爷;同理,“妈妈的姨父”即妈妈的姨妈之夫,称姨姥爷或姨公,不可简称为“姨父”以免与母亲姐妹之夫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