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表用于查账/核定征收的月度或季度预缴申报,B表仅限查账征收的年度汇算清缴;核定征收者误填B表将被拒收,逾期未报B表将产生滞纳金且不可用A表替代,合伙企业填报B表须按合伙人人数分别提交。

如果您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时,对A表与B表的适用场景和填报要求存在混淆,则可能是由于两表在征收方式、申报周期及法律用途上存在本质差异。以下是区分二者的关键要点:
一、适用征收方式不同
A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覆盖范围更广;B表仅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不接受核定征收方式填报。
1、查账征收纳税人可选择使用A表进行预缴申报,也可在年度终了后使用B表完成汇算清缴。
2、核定征收纳税人只能使用A表,不得使用B表。
3、核定征收纳税人若误填B表,系统将拒绝受理并提示“征收方式不符”。
二、申报时间与周期不同
A表用于按月或按季开展的预缴纳税申报,体现经营所得的阶段性税款计算;B表专用于年度终了后的汇算清缴,反映全年实际经营成果与已缴税款的差额结算。
1、A表报送截止日为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2、B表报送截止日为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3、逾期未报送B表将触发年度汇算清缴滞纳金,且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补报A表替代。
三、法律效力与报送目的不同
A表是税务机关实施过程监管的依据,侧重于税款及时性;B表是纳税人履行年度最终纳税义务的法定凭证,具有终局性法律效力。
1、A表数据不作为年度应纳税额最终认定依据,仅作预缴参考。
2、B表一经提交并完成税款结算,即构成该纳税年度经营所得的法定计税结果。
3、同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必须先完成全部A表预缴申报,才可启动B表汇算清缴流程。
四、填报主体与合伙关系处理不同
A表允许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等多类主体直接填报;B表虽同样面向上述主体,但对合伙企业的填报有强制分拆要求。
1、合伙企业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合伙人的,A表可合并汇总填写经营所得总额。
2、同一合伙企业填报B表时,每个个人合伙人必须分别单独填报一张B表。
3、合伙企业未按人数分别填报B表的,系统将自动校验失败并退回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