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是链上现金基础设施,具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与避险功能;其储备须100%足额隔离、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发行主体限持牌金融机构;需动态监测流动性与压力测试;信息披露细化至单笔资产凭证并机器可读。

一、稳定币作为链上现金的基础设施功能
稳定币在加密生态中承担着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与临时避险资产三重角色,其核心意义在于打通法币与数字资产之间的结算通道。它并非替代法定货币,而是以区块链为载体实现美元等法币的链上映射。
1、稳定币使加密交易对(如BTC/USDT、ETH/USDC)获得统一计价基准,避免用高波动资产衡量高波动资产带来的估值混乱。
2、用户可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快速将比特币、以太坊兑换为稳定币,无需退出链上环境,显著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与流动性连续性。
3、在跨境支付场景中,稳定币绕过传统银行中介与SWIFT系统,实现秒级结算与极低手续费,已被东南亚、拉美等地中小企业广泛采用。
二、储备资产足额性与隔离机制的刚性约束
监管法案通过强制性条款重塑稳定币发行方的资产负债结构,重点防范储备不足与资金混用风险。法案要求储备必须实时覆盖未赎回面值,并严格隔离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体系之外。
1、发行方须将100%准备金存放于受监管托管机构,不得由自身或关联方直接管理。
2、储备资产仅限美元现金、剩余期限≤93天的美国国债、受保险银行存款三类高流动性资产,禁止投资公司债、MBS或私募股权等风险资产。
3、每月须发布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储备报告,披露资产明细至单笔持仓级别,确保公众可验证其真实性与足额性。
三、发行主体准入门槛的结构性收紧
法案通过限定发行资质,将稳定币发行权从泛化商业主体收束至具备金融审慎监管履历的实体,压缩无序扩张空间。此举直接改变行业供给结构与责任归属逻辑。
1、仅允许受保险的存款机构子公司、联邦或州持牌合规实体、及符合美国标准的外国发行商开展业务。
2、科技巨头若拟发行稳定币,须单独申请牌照并满足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消费者投诉响应时效等附加条件。
3、禁止无银行牌照的纯技术平台直接发行,切断其利用用户规模优势变相从事货币发行活动的路径。
四、放大效应监测与流动性压力测试制度化
监管框架不再局限于静态准备金核查,而是引入动态运行监测机制,聚焦稳定币在流通环节可能引发的乘数效应与挤兑传导风险。这标志着监管重心从“发行端”延伸至“运转端”。
1、发行方须按季度向监管报送稳定币实际流通量、链上地址分布、单日最大净流出额等运行数据。
2、对市值超500亿美元的发行商,强制实施年度流动性压力测试,模拟极端场景下72小时内兑付能力。
3、监管机构有权调取智能合约代码与链上交互日志,识别是否存在抵押再融资、跨协议套利等隐性杠杆行为。
五、信息披露颗粒度与公众监督权的实质性强化
法案将透明度从形式合规升级为实质可验证,赋予市场参与者直接校验储备质量的能力。披露内容不再停留于资产大类占比,而深入至底层凭证与托管凭证层面。
1、储备报告须列明每笔美国国债的CUSIP编号、到期日、票面利率及托管行确认函编号。
2、现金类储备需附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注明账户名称、余额、是否可随时支取及是否纳入FDIC保险范围。
3、所有披露文件须以机器可读格式(如JSON-LD)同步发布于公开数据库,支持第三方审计工具自动抓取与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