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线上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完成实名注册并切换为自然人身份,经人脸识别后选择“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准确填写购买方信息、应税发生地及项目信息(含1%征收率),确认系统自动计算的纳税信息后提交,根据状态提示完成缴款或等待税务机关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如果您是自然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熟悉电子税务局APP的操作流程,则可能是由于未掌握代开入口、身份切换或信息填写规范所致。以下是完成线上代开电子普票的完整操作步骤:
一、下载安装并完成用户注册登录
电子税务局APP是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官方移动端渠道,需确保使用最新版本应用,并完成实名认证。未注册用户必须先完成自然人身份注册,已注册用户需确认当前登录身份为“自然人”而非企业身份。
1、在手机应用商店或AppStore搜索“电子税务局”,下载并安装官方应用程序。
2、打开APP,点击【我的】-【立即登录】,若尚未注册,点击“用户注册”,进入自然人注册界面。
3、按提示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支持通过扫描身份证自动识别录入。
4、完成短信验证与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成功后自动跳转至登录页,输入密码或选择扫脸/指纹方式登录。
5、登录后如首页显示为企业身份,需点击【首页】-【身份切换】,选择“自然人”并确认切换。
二、进入代开功能并完成人脸识别验证
系统要求每次发起代开申请前进行活体人脸识别,以确保业务由本人操作,防止冒用身份。该环节不可跳过,且需在光线充足、面部无遮挡环境下完成。
1、登录成功后,在首页直接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图标;或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
2、系统自动弹出人脸识别认证界面,根据语音及画面提示完成眨眼、转头等动作。
3、认证通过后,进入“代开增值税发票”主功能页面,界面显示四种类型: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
4、根据开票内容选择对应类型:提供劳务、销售货物、收取服务费等,统一选择“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三、填写购买方信息
购买方信息用于发票抬头和税务监管溯源,其中“名称”为必填项,其余字段可根据实际需求选填。若购买方为自然人,则无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需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1、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新增代开申请】,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点击“+添加购买方”,弹出选项框,选择“是否为自然人”。
3、若购买方为单位,须填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号码、开户银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其中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必填。
4、若购买方为自然人,仅需填写名称(即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其他字段可留空。
5、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返回主表单页面。
四、填写应税发生地与项目信息
应税发生地决定由哪个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该笔业务,项目信息则直接影响税率适用与税额计算。两项均需如实、准确填写,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或税款计算错误。
1、点击“+添加应税发生地”,在地图或下拉列表中选择货物销售地或劳务实际发生地的行政区划(例如:北京市朝阳区),点击【保存】。
2、点击“+添加项目信息”,进入项目编码选择页。
3、可通过搜索关键词(如“劳务费”“咨询费”“讲课费”)查找对应项目编码,或手动选择“*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等通用类目。
4、填写项目简称(如“技术服务费”)、含税金额、税率(自然人代开目前普遍适用1%征收率),点击【保存】。
5、如属劳务报酬类项目,系统将在备注栏自动提示:“购买方应在次月15日前代扣代缴销售方个人所得税……”,该提示不可删除,亦不得自行修改。
五、确认纳税信息并提交申请
系统将根据所填项目金额、税率及地方政策自动计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如适用)等应纳税额。纳税人仅能查看并确认,不可手动修改税额。
1、点击【下一步】,进入“纳税信息确认”页面。
2、核对页面显示的应纳税款合计金额、各税种明细、缴款期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提交后,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同时出现三种状态提示:
4、若状态为“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则系统自动开具数电普票,可立即下载;
5、若状态为“无需审核、需缴款”,则跳转至预缴页面,完成支付后自动开票;
6、若状态为“待审核”,则需等待应税发生地税务机关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款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