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12306用户须在行程结束等操作后180日内申请电子发票,可通过App主流程、我的订单、车站扫码单、官网四种方式开具,仅限本人名下行程且抬头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如果您已通过铁路12306App完成购票、退票或改签操作,但尚未获取对应行程的电子发票,则需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请开具。以下是多种可行的申请方式,适用于不同身份(乘车人、购票人、代办人)及不同使用场景(线上操作、线下配合)。
一、通过App主流程自助开具
该方法适用于已登录且行程信息完整同步至账户的用户,全程在线完成,无需额外凭证。系统自动匹配本人名下180天内可开票的行程记录。
1、打开铁路12306App,确保已登录本人注册账号。
2、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
3、在功能列表中找到并点击“电子发票”,再点击“开具电子发票”。
4、进入电子发票管理页面后,系统显示“待开票”页签下的所有未开票行程,支持按月份筛选。
5、勾选单个或多个行程,点击“开具”或“批量开具”按钮。
6、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抬头类型(企业/个人),输入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必填),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7、弹出“发票信息确认”弹框,核对全部内容后点击“确认”。
8、跳转至成功页后,可立即点击“发票预览/下载”,选择PDF或OFD格式保存,或输入邮箱发送。
二、通过“我的订单”路径进入开具
该路径为部分版本App的备用入口,与主流程逻辑一致,但导航层级略有差异,适合在“我的”页面未直接显示“电子发票”时使用。
1、打开铁路12306App并登录账号。
2、点击“我的”,再点击“我的订单”。
3、在订单列表页顶部区域查找并点击“电子发票”入口。
4、后续操作同第一种方法第4步起,包括行程选择、信息填写、提交确认及下载保存。
三、通过车站开具“扫码开票单”后补开
该方法适用于未登录App、未同步行程、或使用非身份证件购票等情况,需先在车站获取实体凭证,再通过App扫码完成核验与开票。
1、乘车人本人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车站售票窗口或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扫码开票单”。
2、购票人或代办人申请时,可提供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提供时,可出示订单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取得“扫码开票单”后,打开铁路12306App,点击右上角扫描图标,扫描单据上的二维码。
4、根据身份提示补全信息:乘车人需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并完成核验;购票人/代办人需先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再选择乘车人并核验其证件号码。
5、核验通过后进入待开票列表,选择对应车次,点击“开具”,后续步骤同第一种方法第6步起。
四、通过12306网站同步操作
该方法适用于习惯使用PC端或移动端浏览器访问12306官网的用户,操作界面与App基本一致,数据实时互通。
1、使用手机浏览器或电脑访问https://mobile.12306.cn/otsmobile/h5/otsbussiness/downloadapp/downloadapp.html,完成登录。
2、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电子发票”。
3、进入页面后,系统展示待开票行程,操作逻辑与App“电子发票管理页面”完全一致。
4、选择行程、填写抬头信息、提交确认、下载保存等步骤均与第一种方法相同。
五、注意事项与关键限制
所有开具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时间与身份约束,否则系统将拒绝受理。以下为不可绕过的硬性条件:
1、行程结束、退票或改签业务办理完成后,须在180日内发起申请,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开票权限。
2、电子发票仅限为本人名下行程开具,不支持代他人开票,也不支持跨账户合并开票。
3、发票抬头类型一旦选定并提交,不可修改或重新开具同一行程的第二张发票。
4、若使用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等非居民身份证购票,仍可在App或车站窗口申请,但需确保证件信息与购票时完全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