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型代币与功能型代币在法律属性、经济权利和监管路径上存在根本差异:前者属证券,须履行注册、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等义务;后者重实用功能,禁止承诺收益,违规可能被重新定性为证券。

证券型代币与功能型代币在法律属性、经济权利和监管路径上存在根本差异。二者区分直接影响发行合规性与交易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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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型代币的法律定义与监管依据
证券型代币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具有证券属性的数字资产,其核心特征在于代表对现实资产或实体的经济权益,如股权、债权或收益权。是否构成证券,关键取决于豪威测试(Howey Test)四项标准是否全部满足:投资资金投入、共同事业、期望获利、利润依赖他人努力。一旦触发该测试,即落入证券监管框架。
1、需向监管机构提交注册文件或申请豁免,例如美国SEC要求披露招股说明书内容;
2、发行方须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认证投资者参与认购;
3、二级市场交易必须通过持牌平台进行,且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代币转让受锁定期限制,典型如Rule 144下的6个月至1年禁售期;
5、项目方若未履行合规义务,可能面临民事罚款、交易禁令甚至刑事追诉。
二、功能型代币的核心特征与监管边界
功能型代币设计初衷是服务于特定区块链网络或应用生态的使用需求,不承诺投资回报,也不赋予持有者对发行方资产或利润的索取权。其价值来源于实际效用,例如支付Gas费、访问去中心化服务、参与治理投票或解锁内容权限。
1、代币合约中明确排除“投资合同”表述,避免出现“预期收益”“分红承诺”等措辞;
2、初始分发需绑定真实使用场景,例如空投配合DApp测试网启动;
3、代币经济模型强调消耗机制而非增值预期,如销毁手续费、按需铸造;
4、官网及白皮书须清晰标注“本代币不构成证券,不具备任何金融工具属性”;
5、若后续运营中出现代币价格与项目方经营成果强挂钩现象,监管机构可能重新定性。
三、监管核心区别:权利本质与执法逻辑
监管机关对两类代币采取截然不同的执法逻辑:功能型代币聚焦于防止其异化为变相融资工具,而证券型代币则严格套用传统证券全流程监管。这种区别体现在法律后果层面——前者违规主要触发反洗钱与消费者保护条款,后者则直接激活证券欺诈追责机制。
1、证券型代币发行未经注册,等同于非法公开发行证券;
2、功能型代币若被证实以“使用”为名行“集资”之实,将被追溯适用证券法;
3、同一项目可混合发行两类代币,但必须物理隔离合约地址与资金流;
4、监管审查重点从“代币名称”转向“实质经济安排”,例如代币兑换比例是否锚定公司估值;
5、境外发行主体面向美国用户时,豪威测试仍具域外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