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中国普通护照须严格符合白底48mm×33mm近6个月免冠照片标准,并提交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监护证明(未成年人)或军队同意函(现役军人)等材料。

如果您计划首次申领中国普通护照,但对所需照片规格及材料清单不清晰,则可能在受理环节被退回补正。以下是首次申领护照时关于照片与材料的具体要求说明:
一、照片规格与获取方式
照片是护照申请中唯一需提前准备的视觉材料,必须严格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否则现场不予受理。照片用于生物特征识别及证件防伪,直接影响制证通过率。
1、照片背景必须为纯白色,禁止蓝底、灰底或带阴影;
2、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度15–22mm、高度28–33mm,须露出双眉、双耳,不得遮挡;
3、拍摄时间须在6个月内,不得使用美颜、滤镜、修图软件处理;
4、不可佩戴头饰、首饰、有色眼镜或粗框眼镜(隐形眼镜允许,镜片不得反光);
5、广东省等部分地区要求同步提供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可通过“粤省事”APP或指定照相馆在线生成。
二、成年人必备申请材料
成年人(年满16周岁)需本人到场提交真实、有效、齐全的原始证件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由受理窗口现场核验后留存,缺一不可。
1、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正在办理换领、补领,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现场填写并签署《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支持预约后在线填写打印,亦可在大厅自助填表机完成);
3、提交符合前述标准的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部分受理点提供免费照相服务,但不打印纸质照片);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额外提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意见函(加盖公章,注明“同意申办普通护照”)。
三、未成年人特殊材料要求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申请行为须由法定监护人行使代理权,材料需体现监护关系真实性与法律效力。
1、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如有);
2、监护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监护证明材料之一: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页、或经公证的监护关系公证书;
4、监护人无法亲自陪同的,须提交经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以及受托陪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役军人专项材料
现役军人因身份特殊、管理严格,其护照申领须经军队系统逐级审批,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仅作形式审查。
1、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具有审批权限的军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意见(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审批结论及落款公章);
3、无需提交居民身份证,但须确保军人身份证明信息与户籍系统一致;
4、申请表由本人填写,但所有材料须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初审盖章后方可递交。
五、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直接决定是否当场受理,常见退件原因集中于复印件模糊、照片不合格、委托手续缺失等非技术性疏漏。
1、所有复印件均须为A4纸单面复印,字迹清晰、边角完整,不得拼接或缩放;
2、《申请表》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严禁涂改、刮擦、使用修正液,签名须与身份证一致;
3、监护证明类材料若为外文,须经有资质翻译公司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
4、现场受理时,工作人员将扫描全部材料并录入系统,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复印件一律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