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票查验显示“查不到”或“查验失败”,需依次核对四要素准确性、确认发票已上传税务系统、排除平台临时故障、验证发票法律效力,并启用备用查验通道与人工协查。

如果您在使用全国统一发票查询平台时输入了全部必要信息,但系统返回“查不到”或“查验失败”,则可能是由于发票尚未同步、信息填写偏差、平台临时异常或发票本身状态异常所致。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步骤:
一、核对发票四要素准确性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是平台识别发票的唯一组合,任一字段错一位数字或格式不符(如日期未补零、校验码含空格)均会导致查验失败。需严格对照纸质/电子发票原件逐字比对。
1、用放大镜或高清截图查看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与号码,注意区分数字0和字母O、数字1和字母I。
2、开票日期必须按“YYYYMMDD”八位纯数字格式输入,例如2025年12月15日应填为20251215,不可写成“2025-12-15”或“12/15/2025”。
3、校验码为发票右下角12位或20位纯数字,切勿漏输、多输或混入汉字、括号等非数字字符。
二、确认发票是否已完成税务系统上传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开具后,需由开票方完成抄报税并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金税系统,平台才可获取数据。小规模纳税人、新办企业或跨省开票常存在延迟,平台无法实时显示未上传发票。
1、联系开票单位财务人员,明确询问该张发票是否已执行“征期抄报税”并成功上传,而非仅“开具完成”。
2、若为当月开具,建议至少等待24小时后再查验;若为月底或征期最后一天开具,延迟可达72小时。
3、要求开票方提供其电子税务局“发票上传成功”截图或“报送状态:已报送”的后台记录作为佐证。
三、排除平台端临时性障碍
全国统一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受系统升级、服务器负载或区域网络策略影响,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提交无响应、返回空白页等现象,此时并非发票本身问题。
1、访问平台首页时,观察页面底部是否显示“当前系统运行正常”字样;若显示“维护中”或无该提示,暂停查验。
2、更换浏览器尝试:优先使用Chrome 120+ 或 Firefox 115+,禁用广告拦截插件及所有扩展程序。
3、清除浏览器全部缓存与Cookie后,重新进入平台,不要使用收藏夹旧链接,务必手动输入官网地址。
四、验证发票法律效力与状态异常
部分发票虽形式完整,但因作废、红冲、异常凭证认定或非税控设备开具等原因,在查验平台中无有效记录。此类发票即使信息无误也无法通过验证。
1、检查发票备注栏是否印有“作废”字样或红色作废章;若为电子发票,查看PDF文件属性中“文档标题”是否含“已作废”。
2、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发票管理—已开发票查询”中输入相同代码与号码,确认该发票在开票方系统中状态是否为“正常开具”而非“已红冲”或“异常凭证”。
3、如对方为个体户或使用非税控设备(如微信/支付宝电子小票),该票据不属于税务监制发票,不支持在全国查验平台验证。
五、启用备用查验通道与人工协查路径
当主平台持续失败且已排除前述因素时,可通过其他官方认证渠道交叉验证,或启动税务机关介入流程,获取后台数据核查支持。
1、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税”→“发票查询”模块,输入相同信息再次查验,该通道直连总局核心数据库,偶有主站延迟时仍可返回结果。
2、关注开票方所属地市级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如“北京税务”“广东税务”),进入“智能咨询”或“我要办税”,选择“发票真伪核实”,按提示上传发票图片发起人工核验。
3、携带发票原件、付款凭证、合同复印件,前往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调取后台金税三期系统原始开票记录并出具《发票状态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