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child不生效是因为它只匹配父元素下第一个且类型完全相同的子节点;若首节点是注释、空格或其它标签,则目标元素即使为同类首个也不会被选中。

为什么 :first-child 有时不生效?
因为 常见错误场景: 此时 立即学习“前端免费学习笔记(深入)”; 适用场景: Intro text More text 当父元素内有多个层级、混合标签时,容易误判“第一个”的归属。关键是:两者都只作用于**直接子元素**,不跨层。 示例结构: First p Second p 注意: 两者在 IE9+ 和所有现代浏览器中都支持,无兼容风险。但要注意: 真正容易被忽略的是:伪类匹配发生在渲染前,不响应 DOM 动态变化(如 :first-child 只匹配父元素下**第一个子节点**,且必须和选择器的元素类型完全一致。如果父元素第一个子节点是 ,你写 div:first-child 就不会命中任何
标签在最前面,导致目标元素不是真正的“第一个子节点” 或 )
li:first-child 不会匹配任何元素。
:first-of-type 看的是“同类中的第一个”:first-of-type 不关心位置顺序,只看当前元素类型在父容器中**第几次出现**。只要它是该类型(比如 、 或注释。
、第一个 )Section title
Another title
h2:first-of-type 会命中第一个 ,而 h2:first-child 则不会——因为 前面还有 。嵌套结构里两者的差异更明显
p:first-child → 不匹配任何 (第一个子是 p:first-of-type → 匹配第二个 (它是父元素下第一个 类型).wrapper:first-child → 匹配 .wrapper:first-of-type → 同样匹配(它是唯一的 :first-child 和 :first-of-type 都不识别 class 或属性,只基于 HTML 元素标签名和 DOM 树位置判断。兼容性与现代替代建议
:nth-child(1 of ,但目前仅 Safari 支持,不能用于生产”),CSS 无解,必须靠 JS 控制 classdisplay: none 切换不会触发重选)。所以别指望它替代 JS 的状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