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电子税务局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不到已开具发票,可能因数据同步延迟、信息录入错误、开票方未上传或系统异常;应依次核对发票信息、确认上传状态、排查作废红冲等有效性问题、验证开票软件及环境,并在必要时启动人工协查与数据补录。

如果您已确认发票真实开具,但在电子税务局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无法查到该发票信息,则可能是由于数据同步延迟、信息录入错误、开票方未上传或系统状态异常所致。以下是解决此问题的步骤:
一、核对发票关键信息并重新查验
查验失败常源于人工输入误差,系统需精确匹配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或价税合计)四项核心字段。任一字段错位、多空格、格式不符(如日期未用“YYYY-MM-DD”)、金额误填为含税/不含税类型,均会导致匹配失败。
1、取出原始纸质或PDF发票,逐字比对发票代码(12位)、发票号码(10位专票/12位电普)、开票日期(例如:2025-12-20);
2、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使用Chrome或Firefox浏览器,关闭广告拦截插件;
3、在对应栏位中严格按票面原文输入,不添加空格、括号、字母前缀,金额栏务必确认是“不含税金额”还是“价税合计”(电普通常为价税合计,专票为不含税金额);
4、若验证码不显示,立即安装平台官网提供的根证书,仍无效则更换浏览器重试。
二、确认发票是否已完成税务系统上传
发票开具后并非实时进入税务数据库,必须由开票方通过合规开票软件完成“上传”动作。小规模纳税人、离线开票单位或网络异常场景下,数据可能滞留在本地未上传,导致税务端无记录。
1、联系开票方财务人员,明确询问“该张发票是否已完成【上传】操作”,而非仅确认“已开出”;
2、要求其登录开票软件,在【发票查询】→【已开发票查询】中定位该发票,查看“上传状态”是否为“已上传”;
3、若状态为“未上传”,请其立即执行【手工上传】或【汇总上传】(金税盘/税控盘用户需在征期内完成抄报税后方可上传);
4、若开票方使用第三方智能开票系统(如某财税公司系统),需指导其执行【清零解锁】后再上传,否则系统会拒绝重复提交。
三、排查发票状态及有效性
发票虽已开具并上传,但若处于作废、红冲、超期或非税控开具等状态,查验平台将不返回有效结果,仅显示“查无此票”或“已作废”。该状态直接影响报销与抵扣合法性。
1、在查验平台输入信息后,若返回“已作废”或“已红冲”,立即向开票方索要红字发票信息及对应业务证明;
2、核查发票开具日期是否超过5年——全国查验平台仅支持查验5年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票;
3、确认发票类型: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收款收据等非税控发票,不在查验平台覆盖范围,需拨打123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人工查询;
4、检查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国家税务总局”字样,若为地方财政监制章(如“XX市财政局”),则属于行政事业性票据,不可用于增值税抵扣。
四、验证开票软件及系统环境
开票方所用软件版本过旧、接口协议失效、授权过期或使用非官方盗版工具,均会导致发票数据格式不被税务系统识别,上传后实际未入库。
1、要求开票方确认开票软件是否为百旺金赋、航信、中科等税务认证厂商最新正式版(如百旺V5.0.18+、航信V3.0.22+);
2、若使用百旺金赋,检查是否提示“云电子票接口异常”,如有,立即携税控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大厅处理;
3、若使用航天信息设备,拨打官方客服热线400 810 6116申请远程诊断;
4、若开票方曾更换过开票设备或重装系统,需确认是否完成“数据迁移”及“历史发票补传”,否则旧设备开具的发票可能未同步至新环境。
五、启动人工协查与数据补录
当以上环节均排除后仍无法查到,说明发票数据未进入省级税务中心库或存在底层字段映射异常,需依赖税务机关后台干预。
1、准备完整材料:发票原件(或清晰彩色扫描件)、付款凭证、购销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前往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发票信息核查申请表》,申请后台数据核查;
3、若属跨省业务且本地不可查,可同步向受票方主管税务局提交《异地发票协查函》;
4、紧急情况下,由开票方导出该发票XML格式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批量上传】模块手动补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