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全面禁止稳定币活动,美欧港俄分四类监管:美国分层持牌、欧盟功能分类、香港牌照准入、俄罗斯沙盒试点。

一、中国内地明确禁止稳定币相关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专项会议,正式将稳定币定性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并认定其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该立场基于客户身份识别缺失、反洗钱机制失效等现实缺陷。
1、所有境内平台不得提供稳定币发行、交易、兑换服务。
2、金融机构不得为稳定币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托管等支持。
3、个人参与稳定币交易若被查实,可能被纳入非法金融活动协查范围。
4、《金融稳定法(草案)》已将稳定币相关行为列入非法金融行为监管清单。
二、美国实行分层持牌监管模式
美国通过联邦与州两级立法构建稳定币合规路径,核心是区分功能类型并设定准入门槛,强调储备资产透明度与赎回保障。
1、支付型稳定币必须由持牌发行人发行,且储备金须100%覆盖流通量。
2、发行人需接受每日第三方审计,并向公众披露储备构成明细。
3、算法型稳定币被设定两年过渡期,期满后须完成清退或转型为抵押型结构。
4、《GENIUS法案》要求CEO与CFO对储备数据真实性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三、欧盟采用功能导向分类监管
欧盟《MiCA法案》依据稳定币锚定机制与用途进行功能划分,统一适用于全部成员国,重点约束电子货币代币(EMT)与资产参考代币(ART)两类。
1、EMT类稳定币必须以单一法定货币为锚定物,且发行人须持有电子货币机构牌照。
2、ART类稳定币可锚定一篮子资产,但需经欧盟央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估其稳定性。
3、所有稳定币发行人不得向持有人支付利息,且必须保证按面值实时赎回。
4、储备资产投资仅限于现金、央行存款及高流动性短期国债,禁投高风险证券。
四、香港实施牌照准入制
香港《稳定币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仅允许持牌机构开展稳定币业务,牌照由金管局直接审批。
1、申请人须证明具备至少1亿港元实缴资本及三年以上合规运营记录。
2、稳定币发行须以港元或美元为唯一锚定货币,禁止多币种混合锚定。
3、持牌机构须每月向金管局提交储备资产独立审计报告。
4、首批牌照采取邀请制,京东、渣打、蚂蚁等中资背景机构已进入预审名单。
五、俄罗斯启用沙盒监管机制
俄罗斯通过《数字金融资产修正案》,在金砖国家贸易场景中有限开放稳定币使用,依托央行主导的“沙盒监管”实现风险可控试点。
1、仅允许经俄央行认证的USDT等稳定币进入跨境支付体系。
2、稳定币交易须通过俄本土合规交易所完成,且全程接入央行监控节点。
3、卢布-数字卢布-稳定币形成三元结算闭环,禁止直接兑换非金砖国家法币。
4、沙盒内企业每季度接受反洗钱穿透式检查,违规即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