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金额为0可能因预缴税额等于应纳税额、漏报专项附加扣除、计税方式不当、收入未完整导入或基础信息不匹配所致,需逐项核对并修正。

如果您已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但系统显示退税金额为0,则可能是由于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完全相等、未填报或漏报专项附加扣除、计税方式选择不当、收入信息未完整导入等原因所致。以下是具体原因分析与核对方法:
本文运行环境:iPhone 15 Pro,iOS 18。
一、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完整填报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若未填报或填报不全,将导致应退税额无法生成。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右上角“预约”旁的“我要查询”。
2、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逐项查看各项目填报状态及有效期。
3、重点核对子女教育起止时间、赡养老人被赡养人身份证号、房贷合同编号等关键字段是否准确无误。
4、如发现遗漏项目,点击“新增”并按提示补充完整信息后,返回首页重新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二、切换工资薪金计税方式重新计算
系统默认可能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但年度汇算时需以全年综合所得统一计税;若未手动切换至“工资薪金”项下重新计算,易出现退税额为0的误判。
1、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点击“下一步”至税款计算环节。
2、当页面跳转显示“应退税额:0元”时,立即点击左上角“返回”按钮。
3、在收入明细页,找到“工资薪金”条目,点击右侧“修改”图标。
4、在弹出选项中,选择“重新选择计税方式”,勾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然后点击“确定”。
5、返回税款计算页,系统将自动刷新结果,观察退税金额是否更新。
三、确认年终奖计税方式是否最优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适用税率不同,可能导致退税差异显著。系统默认未必为最优方案。
1、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主页面,点击底部导航栏“收入纳税明细”。
2、找到“全年一次性奖金”记录,点击进入详情页。
3、点击右上角“切换计税方式”,分别尝试“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模式。
4、每次切换后返回汇算首页,查看应退税额变化,保留退税金额更高的方案。
四、核查是否有其他收入未同步或漏报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若未被税务系统自动归集,将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偏低、退税无法生成。平台代扣数据可能存在延迟或未报送情况。
1、在“收入纳税明细”页面,下滑查看是否存在“待确认”或“未申报”状态的收入条目。
2、点击“新增收入”,选择对应收入类型(如“劳务报酬”),使用“手工填写”方式录入完整信息,包括付款方名称、收入金额、已扣税额。
3、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系统将重新核算全年应纳税额。
五、验证基础信息与扣除项目是否匹配真实情况
系统依据纳税人填报的基础信息(如婚姻状况、户籍地、工作单位数量)自动匹配扣除标准。若信息失真,将影响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及适用税率级距。
1、进入“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编辑项”,核对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等是否最新。
2、进入“银行卡管理”,确认添加的本人I类储蓄卡信息准确,且开户行支持国库退税直连。
3、在“专项附加扣除”中,检查同一项目是否存在多地重复填报(如同时在两家公司填报住房租金),该情形将触发系统校验拦截并清零退税额。











